01
共有物分割
大致上分為兩個流程,「標示分割」及「權利分割」,需共有人之間對於該共有物的協議,達成共識。
02
三七五租約
持有三七五租約的地主,首先應先處理好佃農間權利義務關係。再做後續的協調。
03
祭祀公業
協助祭祀公業後代子孫設立公業或行使派下員(公同共有)的財產同意權。
04
共有土地買賣
本公司專針對共有土地,整合所有權人持分過半或人數超過半數的同意,將該土地全部賣出。
06
建築規劃
提供「水權」和「路權」聯外道路以及排水服務,在決策過程中,給予全方位的計畫。
07
土地變更
如土地不符合規定建蓋,就必須土地變更,讓土地可執行,變為可建築的基地。